電腦效能應用與安全研究室 Performance, Applications and Security Lab


我們的研究範圍很廣,從嵌入式系統、手機應用、一直到雲端計算、商務應用、資訊安全都有做。
我們的合作研究夥伴很多,包括聯發科、IBM、中研院、資策會,還有和台大、清大、交大的教授合組研發團隊
,包括高階應用處理器架構研究、虛擬化技術、異質計算、系統軟體等重要技術的研究與創新,我們很關切台灣人才與產業的未來。

2015年9月25日 星期五

SCI遺毒與大學改革之路

看到台大教學績優老師不被續聘新聞(註1),我感慨萬千,想到我在幾年前因為堅持某種長官們認為莫須有的理念,已經做好成為台大第一個被八年條款解聘的助理教授的覺悟。其中的確有很大的成份是制度面和系統的問題,但大學自治的很重要的基礎在於「人」,不能全以法論處。

我本來想說不被續聘的李教授,可能是SCI期刊論文篇數不夠,但我在李教授園藝系的網頁(註2)上,看到他光是2014年就發表了六篇SCI期刊論文!當然我不是園藝專業,所以我無從判斷這些論文有多好,但一位連續六年獲教學傑出獎,一年能發表六篇SCI期刊論文的助理教授,都不能升等,不獲續聘,對我來說是一件頗難理解的事情,稍作研究,發現主要的官方理由還是SCI期刊論文點數計算的問題。

我當年非常不認同非得以SCI期刊論文呈現研究成果的主流想法,後來幾位與我私交很好的長官,紛紛來勸我花一點時間把還可以的論文投到還可以的期刊上,同時也因為想繼續在這個學術界的位置上做些自認為重要但缺少人做的事情,所以從善如流,在兩年間卯起發表了一堆論文,隨後也因此而升等,免去八年條款的困擾。

當時升等的要件,就是期刊論文要足夠,來證明研究成果是世界一流的。問題是,我們這領域很多第一流的研究者是不在期刊上發表論文的,而最新的重要論文往往在國際會議上。但以前的舊觀念,並不承認會議論文,甚至還說因為必須考慮到學校其系所的觀感,以及送國內其他學校外審的意見,所以期刊論文要足夠才行。

這些年來,好幾位不苟同這種作法的新進教授走了,我則留下來,三不五時放砲。系上這幾年也進步了,比較尊重多元;學院進步了,把升等資料送到國外去審;學校也稍微進步了,願意鬆綁「Quota」制,不再以各院統一的比率來規範升等名額,讓各院自行決定升等方式。

因此我想,李教授或許也是不認同SCI,但為了繼續以他傑出的教學來貢獻社會,所以委屈自己奮力在一年發了六篇SCI期刊論文,滿足升等要求?如果這樣在生農學院還不能升等,當然會對校方很失望。

看到這件新聞,不少朋友和學生也很失望,於是園藝系在昨天提出聲明來回應(註3)。但這個聲明,貌似矛盾之處還不少,也許應該先找法律系的人看過比較好。話說,某些法律系畢業的人天天依法行政,還是民怨不斷,所以再怎麼會據「法」力爭,其形象恐怕也不符合眾人對「合理」「合情」的認知。

首先,什麼時候大學變成「依法行政」的單位了?況且法律的目的是保障好人的權益,怎麼會拿各種雞毛蒜皮的「審查細則」出來作為不續聘教授的工具?留不下好老師,說是制度的問題,但如果制度有問題,難道不能修正或是補救?

再說,這個「八年條款」是何時加到「國立臺灣大學教師評鑑準則」的呢?我記得約莫三年前(2012)吧?是否有效力能追朔既往?這份法規並沒有明講,由各院自行認定。

「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教師評鑑辦法」還特地連聘任日期都載明了:「助理教授於93年4月起就任現職,於八年內未獲通過升等申請者,視為覆評不通過,應經提院及校教評會決議不續聘。」是否有針對性,我不清楚,但辦法頗嚴峻,幾乎追朔到八年前,有立即用來趕走教授的感覺。

相較之下,「電機資訊學院教師評鑑辦法」倒是特別註明:「未升等年數之計算,一○○學年度現職助理教授自一○一年八月一日起算」,也就是說,如果我如果沒升等的話,要到2019年才有可能被院方以八年條款檢討。

而且,電資學院在訂辦法時,知道「朔及既往」的困難,所以也註明:「一○○學年度現職助理教授任職八年(含)以上仍未升等者,列為評鑑時考量之項目,並於受評表件中註明,供評鑑小組委員參考。」

電資學院的意思是說,我們不會單獨採用這個條款來判定評鑑結果,這只是參考而已。我想,這不只是有考量到「情理」,也有考慮到適法性的問題。

話說在「八年條款」通過之前進入台大任教的教授,在簽聘書時根本沒有看過這個條款,雖然說校方每年按例要求每位教授簽續聘書,但這種與工作權相關的事,應該不是資方單方向訂規矩就能服人的。

而且我以我個人淺見,大學不適任教師的問題,有一大部分是在「資深教授」身上,但由資深教授掌握權力的校院系,在訂法規時往往對於新進的助理教授有非常高的期許。園藝系聲明第四點說「生農學院已統計目前每位教師每年平均約有2篇SCI期刊發表」,但如果去看看園藝系眾教授們的網頁,有不少資深教授並沒有太大的貢獻。

或許資深教授有各種方式來呈現研究成果,不需要再提升等的教授,只需通過門檻較低的「評鑑」,所以不需要多發表SCI論文,而且校方多次重申評鑑的方式要多元化,怎麼可以藉由 SCI這麼庸俗的東西來評鑑德高望重的教授們?

但「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教師升等審查細則」竟公然規定要以SCI/SSCI為首的期刊論文集點的換算公式,以及升等必須集滿的點數,讓我大開眼界。我不知道,這個案件如果鬧進了法院,這份資料作為呈堂證供,法庭做何感想?

而且園藝系在聲明的第七點中讚揚「李師在校期間,教學深受學生肯定,本系仍依據國立臺灣大學教學優良教師遴選及獎勵辦法推薦院、校為教學優良教師,加以表揚。又因李師於申請教師升等後陸續有多篇論文發表,本系基於研究肯定,亦推薦李師受獎台灣園藝學會學術獎表揚。」

既然如此,那我真的搞不清楚園藝系為什麼不努力保護一位他所認可的好老師?生農學院為何要以「審查細則」這種小到不行的法條來堅持不續聘?因此這項不續聘案,就法理情來說,似乎都有不小的爭議,不是簡單依法行政的聲明所能夠平息的。

更何況,在各界長期批判大學教授評鑑升等過度重視SCI論文之後,教育部已在2014-10-23發出一份公文給個公私立大學校院:「為避免國內部分大學因過度重視研究量化指標,對校內研究與教學品質產生負面影響,請各校檢討並配合辦理」(註4),但其實所謂的「負面影響」早已擴散深遠。

教育部公文中明確說要「避免以單一研究量化指標作為升等指標及門檻」,顯然與生農學院的升等審查細則的精神相違背,也許是公文來得太晚,生農學院在去年八月「依法行政」 - 仍舊以單一研究量化指標作為升等指標及門檻。

我在去年底就評論說「如今雖然教育部開始要求不得採用單一指標,但各大學校院是否會照辦?可能還要等上好一陣子吧。」(註5)台大教務長昨天說「教育部應尊重大學自主,否則台灣的學術就垮了」(註6),我想「大學自主」的確是重要的精神和目標,而在這件事情上,更顯示出「系所自主」「尊重專業」是校方應該探究的方向。

要改革官僚體系,法規的「鬆綁」是個大問題,而這件事說起來容易,但在官場政治上似乎是件大逆不道的事情。把權力下放之後,長官要怎麼管?出了問題,誰要負責任?所以改革的速度非常緩慢,如果沒有人積極推動的話,只會更慢。

我近年參加幾次教育部、科技部、經濟部的會議,感覺到政府的官僚在作風上有些轉變。大概由於民怨高漲、政府動輒得咎,或是近來「翻轉」的風氣盛行,官僚有逐漸將法規鬆綁、權責下放的傾向,所以目前有部分的問題,癥結點似乎已由原來中央政府的控管問題,轉到各個計畫辦公室和各個學校。

事實上,需要三級三審的教授升等審查,校方在近年來已傾向於由各學院自行決定,而校方只做形式上的審查,所以校方大可不必為生農學院背書,社會的公評或許該由生農學院去面對,更不需用「維護學校聲譽」的大帽子,來維護學院和系所的決定,這樣學院和系所才會更認真去經營自己。

但國內各大學只重視研究的現象已經非常普遍,何止台大?尤其是某些科技大學,早已是走火入魔。學校長官為了爭取政府經費,不得不要求教授們呈現各類績效,以前只看期刊論文數量,現在聽說要多元化,則是多多益善:期刊論文還是要,更希望有專利、技轉、產學合作計畫、學生實習件數... KPI越訂越多,究竟是滿足一項就好,還是每項都要滿足?

我這週一去中部某科技大學訪視計畫執行成效,曾經在工研院擔任過工程師的資管系助理教授,雖然對於教學有熱情,但仍是為升等寫論文傷腦筋。我們瞭解狀況的人,會建請教育部提供經費補助,鼓勵支持他做正確的事,看看是否能讓他所屬系所和學校對他多尊重些。但若學校制度僵化,做這些計畫,反而對他的升等不利,實屬兩難。

改革之路漫長,我們也只能盡一己綿薄之力,設法做自認為對的事,說對的話而已。希望能力大的人,可以設法多做一些。

後記:

我想我們每個人對各類事情都有自己的看法,我很感謝有人分享個人的看法給我,而我也只是在個人臉書上分享個人想法而已,無足輕重。

我猜是李教授的代表作出了狀況,但我很清楚地說學校是「依法行政」。所以無論好壞,系所與學院按照他們所認定法規做事,但依法行政到這個程度是一件好事嗎?如果說是見仁見智,那就值得討論了。

所以我文中主要討論的是用SCI計點的弊病以及制度面上的問題,我對於李教授的事件感到遺憾,但更希望能夠討論和解決制度面的問題,減少類似事件的發生。

(註1)http://udn.com/news/story/6928/1204553-八年條款卡關-台大教學績優老師不被續聘

(註2)http://www.hort.ntu.edu.tw/people/bio.php?PID=18

(註3)https://www.ptt.cc/bbs/NTU/M.1443101721.A.47C.html

(註4)https://www.dropbox.com/s/46etd6xwxnboyg8/20141028045047001.pdf

(註5)
https://www.facebook.com/shihhaohung/posts/822993814409775

(註6)https://tw.news.yahoo.com/台大-應尊重大學自主-215006454.html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